(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负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计划生育术后、病残儿、伤残夫妇的鉴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形再生育子女审核工作;负责违法生育行为的立案、审查和行政征收工作;负责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意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负责人:张自禄
联系方式:6914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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