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医院多部门联动助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按照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区医院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紧急部署,多方联动,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确保此项政策在区医院平稳顺利实施 。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前期根据文件精神,制作了宣传展板和各种温馨提示,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宣传。信息科对医保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来新农合居民信息纳入到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领导重视,责任到人。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延庆区医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急预案及应急值守方案,并多次召开医保办、信息科、医务处、财务科及临床科室的工作协调会,听取各部门意见,充分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各科室在院患者的人数及病情,将患者划分三类:即出院不再入院的患者、需要跨年结转的轻症患者及危重患者,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城乡居民跨年结转相关流程,并按时间节点进行结算及转入院工作。各科室认真做好在院患者梳理,核对患者医嘱等各项治疗护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得到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2017年12月29日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及跨年结转流程培训。12月30日主管院长胡文江带队,对医院的城乡居民跨年结转宣传工作及准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12月31日上午,医保办到医院的所有病区,进行跨年结转工作的指导。31日早7点30分,住院处即对跨年结转患者开始进行结算,到晚上10点30分,对在院的235名患者(其中重症病人30名)全部完成结算。1月1日零时以后,开始对跨年结转的患者进行再入院手续办理。截止1日上午11点,住院处工作人员经过30个小时的昼夜奋战,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住院患者跨年结转工作。信息科、医保办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

  2018年1月1日零点左右,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春华、延庆区卫计委副主任王留忠等相关领导,在副院长胡文江、李金亮,院长助理石建成等领导的带领下,对区医院城乡居民跨年结转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1日零点整,医院系统切换及运行正常。零点零三分,首例城乡居民患者在区医院急诊顺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费用分解正常。副院长胡文江、李金亮,院长助理石建成与医保办、住院处、收费挂号处、信息科及急诊、全院各病区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一起,全天候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忙碌着,大家共同见证了又一惠民政策的平稳落地。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区医院全体医务人员,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困难,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区医院平稳实施。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  医保办、信息科、住院处 徐永平、王立强、杨永红/文)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关闭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