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和延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延庆县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延庆县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延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3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精神医学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其它专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
(四)除精神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户口不限外,其它专业报名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临床医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最多只招2名。报名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招聘方向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9个专业23人,其中,精神医学2人、临床医学3人、中医学4人、医学影像学2人、预防医学2人、医学检验学4人、康复治疗3人、药剂学1人、口腔医学2人。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8:30-17:00
2.报名地点:
延庆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报名要求: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外语四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盖学校公章)以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 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者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条》。
(二)笔试
1.考试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
延庆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公布成绩:
2015年5月30日在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bjyqrc.com)公布笔试成绩。(三)面试根据各专业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县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全程参与,并由县纪检委全程监督。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每个专业的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公示
体检通过后,对拟录取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联系电话:69143400、69101145
延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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